“两难”变“双赢” 武汉蔡甸区法院化解6年前股权纠纷案-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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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25 10:37:25
来源:新华网

“两难”变“双赢” 武汉蔡甸区法院化解6年前股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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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您,尽心尽力帮我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纠纷,处理结果我们各方当事人都很满意!”近日,一起6年前的股权纠纷案,在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调解下成功化解。

  一起6年前的股权纠纷

  2018年6月,为减少企业层级,优化国有企业管理,湖北某彩钢公司全体股东签订了一份股东会决议,约定股东按原股金4倍退股,由邢某收购,股东办理股权转移手续至邢某名下,湖北某钢结构公司作为湖北某彩钢公司股东之一在该协议上签章确认。

  2023年10月,基于监管部门要求明确股权归属等要求,控股股东湖北某建筑集团公司发函要求湖北某钢结构公司及时办理退出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年11月6日至14日,邢某和湖北某钢结构公司多次沟通股权工商变更事宜,湖北某彩钢公司声称公司经营周转不善,支付剩余20万股权转让费有困难,并敦促湖北某钢结构公司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湖北某钢结构公司坚持要求对方必须先支付剩余20万股权转让费,然后再沟通进一步事宜。双方就此陷入了针锋相对的僵局。

  今年5月,湖北某钢结构公司以湖北某彩钢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邢某为被告要求变更公司登记,诉至法院。

  调解,是最优解

  “我们早就退股了,为什么还不给我们办理涤除原告股东身份的手续?”原告湖北某钢结构公司代理人说道。

  “是原告一直不配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我们想办理变更登记也有心无力啊!”被告湖北某彩钢公司代理人辩称。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迅速了解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如果不从根源上解决“病灶”,后续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利润分红等方面都会有潜在的矛盾。6年时间,当事人身份信息、社会经济情况都发生了变化,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努力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优答案?承办法官认为调解才是最佳方案。

  6年恩怨,一朝化解

  本着“定纷止争,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理念,承办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当面沟通、耐心听取双方意愿,释法析理,分析诉讼风险和成本,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互谅互让。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各方就股权转让费支付、股权归属等核心问题进行多轮磋商、沟通,并就每次调解方案的可行性咨询监管部门和国资主管部门专家意见,确保此次协议可落地生根。

  历经三次调解,最终形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原告于2024年6月17日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被告于30日前支付剩余20万股权转让费,各方互相配合在7月2日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至此,6年的涉企股权纠纷彻底画上了句号,让“两难”变成了“双赢”。(张涵)

【纠错】 【责任编辑:刘晓丽】